1、驾驶证被吊销后罚款没交,被告知清理了如何处置
驾驶证被吊销后,假如尚有罚款未缴纳,而忽然被告知已清理,当事人确实应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这可以通过查看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或亲自前往交管部门咨询来完成。
假如确认罚款确实已被清理,那样可能是以下几种状况之1、
1.交管部门在内部整理资料时进行了统一处置;
2.之前的罚款公告存在误发或录入错误;
3.可能涉及到了某些政策调整或特殊状况下的减免。不论哪种状况,当事人都应维持警惕,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
假如核实后发现罚款并未真的被清理,那样当事人应立即补缴罚款,并咨询交管部门为什么会出现此类误导信息。同时,也要关注是不是因此产生了滞纳金或其他不好的后果,并准时采取手段予以解决。
2、驾驶证撤销恢复申请步骤及材料
驾驶证被撤销后,如需恢复驾驶资格,需根据以下步骤筹备并提交有关材料:
1.筹备申请材料,包含驾驶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汽车驾照、驾驶员本人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不可以着制式服饰、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
2.若持有准开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员,则需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根据业务步骤操作,包含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进行身体检查、提交受理申请、缴纳有关成本、参加考试(如需)、最后制证。整个步骤办结时效一般为二个工作日(考试合格后的第二个工作日领证)。
法律快车提醒,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申请结果。同时,也要密切关注交管部门的公告和需要,确保根据规定的时限和步骤完成所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