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一样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网友咨询:
续签劳动合同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续订合同,一般为公司在该职员的劳动合同到期首要条件前一个月向该职员发出续签劳动合赞同愿征询书,说明公司想保持或者提升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协议,征询该职员是不是想续签。职员赞同的,续签协议。
2、经过鉴证或者备案的劳动合同续订后,需要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或者备案的手续。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赞同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劳动合同快到期,续签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在同一劳动关系存续之内,内部职位的调动、续订劳动合同、职位晋升等都不应成为第三约定试用期的原因。公司第三约定试用期,可以看作变相加长试用期的期限,如此的约定与法律强制规定相悖,不可以得到法律的维护。
律师补充:
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认可续订的情形外,根据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的规范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薪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范按职工月平均薪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低于十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使用方法律问题的讲解(一)》
第三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赞同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